5月4日,汪清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(fā)布《汪清縣關于全省高校離校學生返汪政策的通告》,具體內(nèi)容如下:
為做好我省高校離校學生返汪工作,現(xiàn)將相關政策通告如下:
一、返汪條件
1.返汪學生應提前24小時與屬地街道(社區(qū))、鄉(xiāng)鎮(zhèn)(村屯)進行報備。
2.持有學校出具的《吉林省高校學生離校返鄉(xiāng)證明》。
3.持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當日抗原檢測陰性證明。
4.健康碼無異常且體溫檢測合格。
二、管控政策
符合離校返鄉(xiāng)條件的大中專學生具備上述條件后,落實居家單獨隔離14天(期間按規(guī)定進行核酸檢測),對接學生返汪的家長執(zhí)行同樣政策。如不具備居家單獨隔離條件,則進行集中隔離14天,費用自理。
三、轉(zhuǎn)運方式
1.對自行聯(lián)系運輸車輛返汪的學生,在高速出口處“落地即檢”,“貼封條管理點對點”返回居住地,社區(qū)(村屯)揭封條落實管控措施。
2.乘大巴車等公共車輛返回的學生,在高速出口處“落地即檢”,由轉(zhuǎn)運專車點對點轉(zhuǎn)運至居住地落實管控措施。
3.對懸掛有吉林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吉林省教育廳制發(fā)的《大中專學校離校返鄉(xiāng)接送學生專用通行證》的車輛,優(yōu)先安排司乘人員進行“落地即檢”,優(yōu)先放行。
4.建議學生不要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返汪。建議家長不要私自前往接返汪學生,避免因隔離管控影響工作和出行。
返汪學生應如實報備個人信息,主動落實相應管控政策,如違反上述要求造成嚴重后果,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。返汪學生轉(zhuǎn)入居住地后,要保持電話暢通,縣教育局將對返汪學生進行日常追蹤管理。
報備及政策咨詢電話:
大川街道0433-8855522
新民街道0433-8820028
長榮街道0433-8223116
羅子溝鎮(zhèn)13234333300
汪 清 鎮(zhèn) 13614436111
東 光 鎮(zhèn)13394432616
大興溝鎮(zhèn)13674334675
百草溝鎮(zhèn)18504333577
春 陽 鎮(zhèn)15844305552
復 興 鎮(zhèn)17643339486
天橋嶺鎮(zhèn)18621863063
雞 冠 鄉(xiāng)13596570626
汪 林13844386687
(汪清發(fā)布 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