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北京8月13日電 近日,媒體報道有一種“天眼”品牌的卷煙在貴州、云南等地銷售,引發(fā)熱議。針對“天眼”這一國之重器名稱被煙草企業(yè)投機注冊為商標并使用的情況,中國控制吸煙協(xié)會13日發(fā)文,要求嚴肅查處云南中煙惡意搶注“天眼”商標事件。
當日發(fā)布的《關于依法宣告“天眼”卷煙商標無效的呼吁書》指出,坐落于貴州的“天眼”,是中國具有自主知識產(chǎn)權、世界最大單口徑、最靈敏的射電望遠鏡,是觀測宇宙的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,也是國家耗費巨資,南仁東等科學家歷時22年才打造成的國之重器。然而這一國之重器的名號,竟然被煙草企業(yè)投機注冊為商標并使用。
據(jù)了解,“天眼”卷煙煙盒外包裝上不僅有“天眼”的全景模型以及“FAST”字樣(“FAST是“中國天眼”的英文首字母縮寫Five-hundred-meter Aperture Spherical radio Telescope,全稱“五百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”),還綴以瑰麗星云和燦爛繁星。2017年3月17日,紅云紅河煙草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注冊了“天眼”中文商標,一年后,又申請注冊了“天眼云煙”“天眼 云煙 FAST”,上述三個商標類型均為煙草制品。
中國控煙協(xié)會指出,有調(diào)查顯示,中國約有3.08億吸煙者,每年中國因吸煙導致的死亡人數(shù)超過170萬。云南中煙“天眼”品牌商標既違反了現(xiàn)行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更與《健康中國行動》的戰(zhàn)略決策背道而馳。
中國控煙協(xié)會強調(diào),云南中煙惡意搶注“天眼”商標,大力推廣“天眼”卷煙將會加劇煙草危害,阻礙國家控煙工作。將“天眼”作為煙草產(chǎn)品的商標顯然是惡意“碰瓷”,雖然相關煙草企業(yè)以所謂“致敬科學精神”“紀念南仁東先生”等說辭來美化包裝自己的行為,在煙草產(chǎn)品包裝上印上“天眼”形象與國家重點科技工程的大名,實在很難讓人體會到致敬之情,反而有褻瀆之意。
根據(jù)以上理由,中國控煙協(xié)會強烈呼吁: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商標局依《商標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嚴肅查處云南中煙惡意搶注“天眼”商標事件,宣告該相關注冊商標無效。國家有關部門應盡快按照相關要求,完善對煙草制品包裝的相關規(guī)定,推行平裝包裝;要求煙草制品包裝印制大幅、清晰、能夠直接反映煙草使用帶來疾病的健康圖片警示、以標準顏色和字體(平裝)顯示品牌名稱和產(chǎn)品名稱,限制或禁止在包裝上使用其他標識、顏色、品牌形象或推銷文字。避免在煙盒包裝上出現(xiàn)“天眼”等國家重點工程、著名地標的形象,并以此營銷、推廣煙草制品的亂象。國家煙草專賣局應責成下屬云南中煙公司,主動注銷“天眼”相關商標,盡可能挽回對于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“中國天眼”的名譽損害與對公眾情感的傷害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