敦化市人民檢察院充分發(fā)揮民事檢察監(jiān)督職能,近日對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作出支持起訴決定,成功幫農民工要回了被拖欠的勞務費。
今年2月,楊某某、吳某某因朱某某拖欠勞務費,向敦化市人民檢察院尋求幫助。
第四檢察部收到案件線索后,向雙方當事人及證人進行調查核實。經查明,2018年至2020年期間,朱某某雇傭楊某某、吳某某夫妻二人干零活,雙方約定楊某某和吳某某兩人每年勞務費40000元。期間,朱某某已分多次支付二人部分勞務費,截止2023年尚有13000元未支付。
楊某某、吳某某作為普通勞動者,系社會弱勢群體。朱某某雇傭楊某某、吳某某為其提供勞務,雙方形成勞務合同關系,二人該獲得的勞動報酬應受到法律保護,朱某某未按約定支付勞務費,楊某某、吳某某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。楊某某、吳某某符合檢察機關提起支持起訴的條件,二人的合法訴求應予支持。
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在提供勞務期間及索要勞務費一事積怨較深,為避免激化矛盾,第四檢察部干警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多次背對背調解。根據(jù)實際情況,雙方各退讓一步,最終達成協(xié)議,朱某某向楊某某和吳某某支付勞務費8000元。
經檢察官聯(lián)席會議討論,第四檢察部對該案作出支持起訴決定,并將案件移送至敦化市人民法院。因檢察機關作了大量的調查核實及調解工作,敦化市人民法院在接收案件當日就進行了訴前調解,朱某某當庭履行,收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。
民事支持起訴是檢察機關履行職能的體現(xiàn),敦化市人民檢察院自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以來,主動作為,采取多種措施,以“如我在訴”之心助力解決弱勢群體急難愁盼問題。下一步,將繼續(xù)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(xié)作,推進民事支持起訴工作常態(tài)化、規(guī)范化開展,依法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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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丨李春風
責編丨劉鴻雁
編輯丨黃馨瑤
文字丨包嵬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