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2日,州委副書記、州長洪慶主持召開十六屆州人民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,審議《2025年延邊州民生行動計劃》。
會議指出,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論述精神,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(fā)展思想,實施好《2025年延邊州民生行動計劃》,用心用情用力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,讓民生保障更有“溫度”、民生答卷更有“厚度”。
會議強調(diào),要加強組織領導,把民生工作納入各縣(市)、各相關部門重要議事日程,堅持一把手負責制,層層分解工作任務,落實具體承辦人。合理安排序時進度,制定推進計劃,能早則早釋放政策紅利,推動各項民生實事盡早完成、盡快見效,讓群眾早受益。加大資金籌措力度,多渠道多舉措積極對接各類民生專項資金,優(yōu)先保障各類民生支出,確保民生實事高質(zhì)量全面兌現(xiàn)。定期開展民生實事“回頭看”,加強效果評價,以群眾的感受度和滿意度為工作標尺,做好優(yōu)化調(diào)整工作,提升為民辦實事質(zhì)效。加強宣傳引導,進一步提升各項民生實事、惠民政策的知曉率和群眾滿意度,營造全社會關心、支持、參與各項民生工程的良好氛圍。統(tǒng)籌推進其他民生工作,堅持項目化政策化具體化推進民生實事,確保辦一件成一件、群眾受益一件,讓發(fā)展成果更多、更好、更公平地惠及全州各族人民。
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。
來源:延邊日報
初審:洪濤
復審:張洋
終審:郭日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