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6月12日上午,和龍市人民檢察院就一起在校學生涉嫌幫助信息網(wǎng)絡(luò)犯罪活動罪擬不起訴案舉行公開聽證,聽證會邀請了人民監(jiān)督員、聽證員參加。
聽證會上,案件承辦人介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、案件事實、證據(jù)認定以及法律適用,考慮到涉案犯罪嫌疑人在校學生的身份,積極退贓、自愿認罪認罰等情節(jié),提出了擬相對不起訴的處理意見。
各聽證員支持檢察院相對不起訴的決定,認為犯罪嫌疑人還很年輕,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,如果因其一時誤入歧途即一訴了之,將對該學生日后的學業(yè)、生活和工作造成不可估量的負面影響。鑒于犯罪嫌疑人主觀惡性較小,認罪悔罪態(tài)度較好,希望其引以為戒,在今后的生活中自覺遵紀守法。
近年來,幫信罪案件數(shù)量上漲較快,不少在校學生被蠱惑向不法人員提供個人手機卡、銀行卡,成為電信網(wǎng)絡(luò)詐騙犯罪活動的“工具人”。在校大學生是家庭的核心、祖國的未來,應勇檢察長在江蘇調(diào)研時曾說“少年有夢,法不可違。知錯能改,善莫大焉”,進而勉勵在校學生正確認識錯誤,深刻吸取教訓,努力學習知識,增強法紀意識,走好未來成長的每一步。
下一步,和龍市人民檢察院將繼續(xù)深刻貫徹落實應勇檢察長重要講話精神,并就該案向相關(guān)學校制發(fā)檢察建議,建議學校加強法治教育,廣泛宣傳幫信罪的危害,教育學生抵制誘惑,遠離幫信犯罪。